中国冶金报讯: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夕,我国公布了自己的碳减排目标———到2020年,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%~45%。而且,这个指标还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,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、监测和考核办法。目前,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已经接近尾声,无论最后的谈判结果如何,可以肯定的是,未来的中国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减排压力。 钢铁行业是我国九大重点耗能行业之一。近几年,钢铁企业通过绿色生产,尽量减少污染排放,包括耗水、排废、二氧化硫等指标的改善,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。但由于二氧化碳既不是废弃物也不是污染物,其排放并未列入考核指标之中。而当前国家提出了碳减排目标,估计今后碳排放会以直接如吨钢二氧化碳排放,或间接如考察吨钢煤炭消耗等形式列入考核,形成对钢铁生产的碳排放约束,进而促使钢铁行业在工艺、规模、技术等方面发生革命性变化,并有可能导致行业新一轮洗牌。低碳,意味着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,需要更多地使用低碳技术和装备,以降低单位能耗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。所谓“低碳经济”,其核心精神也就是节能减排。节能,从两方面看,一方面是从减少能源消耗的角度寻找出路,另一方面是从新能源技术的应用角度寻找出路。减排也是这样,一方面须要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上寻找出路,另一方面也是从技术的角度寻找出路。以鞍钢鲅鱼圈项目为例,鞍钢全面落实循环经济原则,最大限度地增强对各种资源、能源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,项目年自发电比例达到56%,水循环利用率达97.8%,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9.3%,这是节约;更为关键的是厂区还大量推进太阳能、风能、海水淡化等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。这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举措,也体现了鞍钢的战略眼光。
从宏观层面看,大量装备落后企业将被迫以法律、法规所规定的形式淘汰出局,这将推动钢铁行业碳减排目标的实现。总体来说,碳减排目标的实现也与装备技术有很大关系,一般来说,规模小、技术落后就意味着能源利用率低,而我国实现碳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节能。落后的小高炉、小转炉、小电炉与大型设备相比,对煤气、余压、余热等二次能源基本上无法回收利用,且入炉风温、喷煤比低,其工序能耗一般都比大高炉高15%~18%,电炉耗电高1.5倍。同时,由于小高炉、小转炉、小电炉设备自身的限制,一些环保节能设施无法采用。如高炉余压发电(TRT)要求炉顶顶压必须在150kPa,即必须是1000立方米以上的高炉才具备余压发电的条件;大高炉焦比要比小高炉低50kg~80kg/t,单位炉容散热面积小;大转炉实现负能炼钢,回收煤气80m3~100m3/t,蒸汽50kg/t,小转炉多不回收煤气和蒸汽。因此,我们要积极推动淘汰落后和装备技术的升级换代,以推动碳减排目标的实现。
近日,工信部在《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中规定,2008年度普钢企业粗钢产量必须达到100万吨及以上,特钢企业50万吨及以上;还有对4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30吨以下转炉、电炉的淘汰规定,使得数百家企业面临不得不升级或退出市场的局面。这将对推动碳减排目标的实现起到积极的作用。对钢铁企业来说,随着人们对碳减排问题的日益关注,做好碳减排工作不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之一,而且也是关系企业能否生存、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。这是一个做与做好、做慢与做快的问题,钢铁企业应该尽早展开相关工作。当然,对于部分拥有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的钢铁企业来说,也可能因为碳减排而形成新的市场和经济增长点。这些企业,不但将在未来低碳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,成为行业主导,还将因为掌握先进的技术而影响钢铁行业的总体布局。
总之,低碳经济时代已经到来,这种挑战其实也是一种机遇,是钢铁企业调整自身产业结构、提高发展水平的良好机遇。钢铁企业应该积极把握这个机遇,推动行业加快升级和调整,推动钢铁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实现可持续发展。 (选自2009年12月19日《中国冶金报》)
采编:金克胜 中国冶金报-中国钢铁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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